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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艳 通讯员 傅永新 闭玲玲 李萌梅
荣获“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”“2016-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的柳州市司法局法治督查科科长曾庆汝,多措并举推动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律师科科长冯泳,因业绩突出晋升为四级调研员。重业绩、重能力的用人导向是柳州市司法局实施《关于激励干部在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、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干事创业的五项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五项措施》)以来带来的用人新气象。
“标准是指针,导向是旗帜。忠诚、干净、担当是新时代好干部的标准,重实干、重实绩则是重要选人用人导向。让吃苦者吃香、优秀者优先、能干者能上、有为者有位,我们制定《五项措施》就是要把这个用人风向标立好,引导广大干部心无旁骛、埋头干事,也让我们把那些承担了风险、破解了难题、干成了实事的干部精准识别出来,选在适当时、用在关键处。”柳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陶荣福说。
据悉,柳州市司法局制定的《五项措施》从五个方面对干部干事创业进行了部署要求。一是明确各业务科室(部门)每年至少提出1项创新工作,制定任务清单、明确目标和期限并严格落实到人。二是对在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、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或作出重大贡献,获得市级以上重要荣誉的优秀干部,实行“一票肯定”,符合有关条件的优先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或晋升一级职级。三是全面推行重点工作“红黄绿”三色督查督办制度,督查督办结果与考核评价干部和年度评比表彰直接挂钩,倒逼各级干部干实、干好。四是建立红榜通报表扬制度,每季度公开通报1次各业务科室(部门)的重要成果和有功人员情况。每年至少举办1次工作经验交流会或先进事迹报告会,在市司法局官网开设“我为高质量发展作贡献”专栏,集中宣传各类先进事迹。五是准确把握“三个区分开来”原则,规范容错纠错机制。
“人有激情事业兴。使用干部就是要激发他们的干劲和韧劲,《五项措施》就是要涵养我们的干部要有‘逢山开路、遇水搭桥’的气概。”柳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、局长陈家达如是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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