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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市民、青年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
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我市工作、创业、生活的新市民、青年人,在渝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。
解 读
第一:新市民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、子女上学、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重庆市城镇常住,未获得重庆市当地户籍或获得重庆市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,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、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、新引进专业人才、新退伍军人等。
第二:新市民、青年人在申请办理时,可提供异地缴存证明,或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获取“亮码可办”电子码。
案 例
李先生派驻重庆工作2年了,但户籍在其他省市,之前由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,在渝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,原则上需具有重庆市户籍,因此李先生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。但如今政策优化后,李先生便可顺利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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